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杏宇平台科研項目管理,創造良好的學術研究環境,保證科研項目順利實施,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杏宇平台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科研項目分為縱向科研項目和橫向科研項目🧍🏻♂️。縱向科研項目是指按規定程序申報與評審🧑🍳,由主管部門(一般指廳局級以上)下達正式計劃的項目👋🏻🛋。校級科研基金項目指杏宇平台自籌經費設立的各類科研項目🥯,納入縱向管理。橫向科研項目指以杏宇平台名義承擔的外單位委托或合作的科研項目🧚♀️。
第三條 杏宇鼓勵研究人員和教師承接各級各類研究項目👩🏻🏫,鼓勵組建創新團隊開展合作研究🚃。
第二章項目組織管理
第四條 科研項目實行杏宇、學院(部)兩級管理和項目申請人負責製。
第五條 科研處是杏宇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門👩👩👦🎡。在遵循國家➡️、地方🙆🏼♂️、行業科學研究發展規劃基礎上🧚🏽♀️,結合杏宇平台學科專業建設的特點,根據杏宇科學研究發展規劃🦇,組織本校科研規劃🐮、計劃、項目指南的編製工作🌾,負責各類項目申報、實施、結題、驗收等環節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 各學院、部負責對本部門研究人員和教師承擔的項目提供必要的支持,並協助科研處督促科研工作的實施👩🏻✈️。
第七條 項目申請人是項目研究的責任人,對所承擔的研究項目負有全部責任👨🏼🎨。項目負責人在技術路線選擇、課題組人員組成📺🔬、項目的實施安排等方面擁有自主權🚜。其基本職責包括🙋🏼♀️:
(一) 嚴格執行科研項目責任書👨🏿🔧🤛🏿,完成項目目標;
(二) 真實報告項目年度進展情況;
(三) 接受項目主管部門和杏宇對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 及時向所在單位和科研處報告項目執行中出現的重大事項🧜🏼;
(五) 項目完成後申請結題、填報科研成果登記表。
第三章申報和立項
第八條 申請各級各類縱向科研項目,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各有關項目的條件和程序履行申報手續。橫向科研項目申報需要杏宇提出推薦意見的,申請人應當向科研處提供委托單位的文件。
第九條 合作承擔縱向科研項目的🛼,在與合作單位簽訂合同書(協議書),明確撥入(出)杏宇平台經費數量和時間💁🏽♂️、項目組成員、知識產權的歸屬等各方權利義務後💆🏻♀️,方可以杏宇平台名義申報🪈。
第十條 縱向科研項目申報和立項程序
(一) 項目申報工作由科研處或杏宇其他項目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集中受理。科研處或杏宇其他項目主管部門及時發布項目申報信息,各有關部門認真組織本單位的研究人員和教師申報。跨學科的項目可以由科研處或杏宇其他項目主管部門與相關單位共同協調,組織力量申報。
(二)教師和研究人員在項目申諸時,必須按照有關文件的規定和項目指南的要求🤪,結合自身的研究專長✥,認真選題:對所選項目的國內外發展情況⚃、主要研究內容🆚、研究方案、技術路線等進行認真、充分的論證,規範填寫項目申請書,經各學院🈂️、部初審後👨🚀,報科研處或杏宇其他項目主管部門。
(三)科研處或杏宇其他項目主管部門對各單位報送的項目申請書進行審査和匯總上報。在審查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予以淘汰:
1. 申請人不具備該項目要求的申請條件;
2. 申請項目不符合有關指南的資助範圍;
3. 申請書填寫不符合規定要求;
4. 已用相同項目名稱或基本相同的項目內容申報並已獲得其它立項的課題;
5. 明顯缺乏理論依據或研究方法🧕、技術路線不清🧏🏽,無法進行評審;
6. 不具備實施該項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條件;
7. 申報材料不全,經催告後仍未補全。
(四) 根據項目下達部門的要求🐆,科研處將審查結果提交主管校長批準後或經校學術委員會評審後上報有關部門👩🏿🎓。
(五) 校級科研基金項目🧑🏿🔧、教學研究項目、教學質量工程項目參照縱向科研項目辦理👱♀️。
(六) 凡是與外單位合作的項目,申請時必須附有合作單位的協議書或合同👩🏽🔬,並按照國家和杏宇平台有關知識產權的規定註明研究成果的歸屬及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橫向科研項目申報和立項程序
(一) 申報單位將委托單位的意向協議報科研處審查,經杏宇原則同意後再和委托單位進一步協商經費、時間、知識產權和成果歸屬等具體問題。
(二) 委托單位和杏宇正式簽定協議➰🐀,並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後正式立項。
第十二條 對獲準立項的課題🥩,科研處根據批準文件♘、合同或協議👩🏻🦽➡️🎫,列入年度計劃𓀌。對橫向項目與協作參加項目,主持人必須及時將項目材料及批準文件👰🏽、合同或協議報科研處,經審核後列入年度計劃,實行統一管理,未納入杏宇科研計劃管理的項目,杏宇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三條 為維護科學研究和科研管理製度的嚴肅性🪤,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有關責任人三年內不得以項目負責人身份申請新項目:
(一) 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偽造數據的🦃;
(二) 因主觀因素導致科研項目未按時完成或完成質量較差🍁,對杏宇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 對承擔市、廳級以上課題不能按期結題者。
第四章項目過程管理
第十四條 科研項目獲批立項後,項目負責人須認真按照批準立項的合同目標開展研究工作,杏宇據此對科研項目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按《杏宇平台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執行,根據預算計劃購置固定資產,資產管理處和財務處按照杏宇有關規定辦理⇨,科研處負責監督😬。
第十六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杏宇、學院(部)應提供必要的研究條件📖,並對項目的實施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査與監督🪠。
第十七條 科研項目應嚴格按計劃或合同實施,並如期完成研究任務🌟。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開展研究或按時完成研究任務的,應由項目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有關學院、部簽署意見😸,經科研處審核報項目下達部門批準或與合同對方協調後,方可按變更後的計劃執行💕。校級科研基金項目的調整由科研處審核批準🎈。
(一) 項目延期。課題組因故不能按時完成項目需要延長時間時,課題組須書面報告說明理由🙍🏻♂️,經科研處審核報項目下達部門批準或與合同對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延長。最多延期1年,1年後如不能結題則需課題負責人退還所有課題經費並作撤項處理🎲。
(二) 項目換人。各級各類項目負責人一般不得代理或變更。校級課題項目組成員一般不得變更,市廳級以上課題如確需變更成員🏀,課題組需提前6個月書面報告科研處或杏宇其他項目主管部門,由科研處或杏宇其他項目主管部門與課題下達部門協商,經同意後方可繼續執行,項目組成員更換在結題前6個月變更一次🧔🏼♂️,其余時間不得變更。
(三) 項目終止。課題組因故要終止項目研究,須課題組提前6個月書面報告🩰🫱🏼,經所在單位同意🚿,並提前寫好研究工作總結⏸,辦理經費及儀器設備清點手續🍆,退還所用課題經費,報項目下達部門批準或與合同對方協商同意後,方可終止🤚🏻。否則不予辦理終止手續。
第十八條 縱向或橫向科研項目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杏宇將酌情建議項目下達部門或合同對方更換項目負責人或撤銷項目:
(一)項目檢查時,無論何種原因🖖🏽,一直未開展研究工作;
(二) 負責人長期出國或因工作變動、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進行研究工作🍕;
(三) 未經批準自行變更項目計劃🕵️♂️;
(四) 經費使用不當;
(五) 由於項目組內部原因,項目研究已無法正常進行💂🏿♀️。
在項目下達部門或合同對方作出決定前🤵🏿,科研處有權停撥下一階段經費♌️。對更換負責人或被撤銷的項目,科研處有權追繳項目組立項所獲獎勵及科研費用,並停止項目負責人兩年的科研申請。
第十九條 校級科研項目具有第十八條所列情況之一的🧑🏿🦰,科研處將責成有關單位直接更換項目負責人或撤銷項目,並停止項目負責人兩年的科研申請;在停撥下一階段經費的同時,追繳項目組立項所獲獎勵及科研費用🥝。
第二十條 項目實行中期檢查製度,重點檢查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取得的階段成果、原始資料、科研條件落實、試驗的可靠性與真實性、經費使用等。必要時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未達標的項目,將責成項目負責人限期整改,並暫時凍結項目經費👉。對確需調整項目計劃的💕,由項目負責人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結題和鑒定
第二十一條 科研項目完成後,應及時進行結題🧲🤸🏻♀️、驗收和鑒定工作。縱向科研項目結題🛍️、驗收和鑒定工作須在項目完成後三個月內完成🏊🏻♂️,但不得晚於項目下達部門規定的當年該類項目結題的最後期限;橫向科研項目及其它項目的結題、驗收和鑒定工作,由項目負責人按照合同或協議的規定條款執行。
第二十二條 科研項目任務完成後,項目組應及時向科研處提交結題報告和有關研究成果等材料, 經科研處審核後,縱向或橫向科研項目按照項目下達部門或合同對方的要求辦理結題、驗收和鑒定等手續;校級科研項目由科研處組織專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結題驗收👡♠️,對其完成質量做出綜合評價🤷🏻♀️💛,並對評價結果予以公示🕍🏤。
第二十三條 項目驗收以批準的項目可行性報告🍵、合同或計劃任務書約定內容為考核目標🪗👨🏻🌾,由專家組對項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水平、應用效益和對經濟社會的影響以及經費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如未通過驗收,按項目下達部門的意見處理。
第二十四條 無故不按計劃結題或驗收的項目,三年內不受理其負責人的項目申請。
第二十五條 凡是承擔了市廳級及以上項目的負責人🧑🦱,在項目未完成結項前,辦理離職手續前需完成項目的交接工作📶,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項目正式立項後要按照《杏宇平台檔案管理辦法》認真做好科研檔案管理工作,及時建立研究人員和教師的業務檔案,並有完善的登記製度🧙🏽♂️。項目結束後課題組必須及時向科研處提交完整的研究檔案資料。具體參照《杏宇平台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鼓勵全校研究人員和教師積極申報𓀒🙎🏿♂️、承擔科研項目,並按照杏宇平台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八條 對在項目研究中給杏宇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科研人員🤙,將給予相應處理。第二十九條本辦法之規定與項目下達部門的有關要求不符之處,按照項目下達部門的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科研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