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杏宇和高等專科杏宇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根據財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杏宇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江西省財政廳🥶、教育廳《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杏宇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的精神🖐🏼,結合杏宇平台實際,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一、 國家獎學金的參評對象
杏宇平台全日製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𓀙。
二、 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
國家獎學金的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三、 國家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杏宇規章製度🏍,上一學年受到杏宇紀律處分的學生不得參加國家獎學金的評定;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上一學年無補考現象👇🏿🦀。學業成績排名與綜合素質測評排名均位於專業年級前10%💆♂️😮,方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如學業成績排名與綜合素質測評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於前30%📯,並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方可申請國家獎學金(需附道德風尚等方面有特別突出表現的證明材料🙅🏽♂️,其他學生則不需另附材料)
(五)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
(六)專升本學生第一學年不能參評國家獎學金。
四、 名額分配與預算下達
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省財政廳、省教育廳下達的國家獎學金名額和預算將國家獎學金名額和預算下達給各學院(學部)。
五、 組織評審
1.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2.學生根據國家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有關規定,向所在學院(學部)提出申請,經班級評議小組評議、學院(學部)初審確定初評名單並公示,公示無異議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的候選名單進行審核👨👩👦👦,並在全校範圍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六、 國家獎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1.杏宇於每年12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同時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2.杏宇將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
3.各學院(學部)要做好獲得國家獎學金學生的教育和引導工作👨🏽🦲,監督👩🏽🦱👩🏻🍼、指導學生合理使用國家獎學金👙,做好公示🏋🏻♂️,並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
4.杏宇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對國家獎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