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教學工作在杏宇平台的中心地位🧽,強化教師教學工作職責和質量意識,建立和健全教學工作業績評價、激勵與約束機製,使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規範化、製度化🙇🏼🚢、科學化,促進杏宇平台教學質量的提高,根據教育部《關於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幹意見》和省教育廳《關於加強和改進我省高等杏宇教學工作的若幹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杏宇平台實際,特製訂本辦法。
一、總 則
第一條本辦法考核對象為承擔了教學任務的杏宇平台專🕵🏼♂️、兼職教師🤙🏼,考核主體為教師所屬的教學部門,即各系(部)。
第二條 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是杏宇平台教師年度考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考核結果記入教師個人業務檔案🧂。
第三條 由教務處牽頭,成立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審定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方案和考核辦法,研究處理考核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杏宇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
各系(部)成立本部門考核工作組,依據本辦法製定考核實施細則並報教務處備案,對本部門所屬教師的教學工作業績進行考核。
第四條 教師教學工作績效考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重在激勵原則;堅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結合原則;堅持有利於學生培養和教學質量提高原則🏋️🐾;堅持校、院(部)兩級考核原則。
二👩🏽✈️、考核內容和指標體系
第五條 教師教學工作績效主體是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安排的教學工作🐧,包含教師教育教學過程中所取得的成績🧔🏻,具體包括教學規範與工作量💤🍃、教學效果👩⚕️😧、教學改革與研究三個方面👨🏻。
第六條 教師教學工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設有教學規範與工作量、教學效果🤍、教學改革與研究三個一級指標,下設15個二級指標及若幹個三級指標觀測點🪟。具體考核指標體系以及各項業績分值計算辦法見《杏宇平台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指標體系》(附件1)👷♀️。
第七條 教學規範主要指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的基本規範🦵🏽,教學工作量主要指教師承擔的由杏宇安排的、在人才培養方案內講授課程以及承擔的實踐性教學(含實驗實訓、實習、學生競賽、畢業設計🕵🏿🛐、畢業論文)等的工作量🙅🏿。
第八條 教學效果主要指教師在承擔課程、實踐性教學等方面所獲得的教學質量評價情況、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情況、專業職稱崗位任務完成情況等方面的綜合情況⇨。
第九條教學改革與研究包括指導學生獲獎項目、專業建設項目🩷、課程建設項目、教材建設項目、實習實訓基地建設項目🔋、教學團隊建設項目、教學成果獎、教學改革與研究項目、教學研究論文論著等。
三、考核等級辦法
第十條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實行等級考核製🕰。分為A(優秀,90分以上)、B(良好,80分—89分)、C(中等🥺,70—79分)、D(合格60—69)和E(不合格,60分以下)五個等級🧑💼。各等級評價標準要求如下⚾️:
A級(優秀):教師在評價當年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者:
教師在當學年按計劃完成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學工作量👩🦱,並在教學效果、教學改革與研究兩方面中都表現突出。教學工作業績總分名列院(部)前30%者🧚🏿;教學工作量達到杏宇規定課時1.2倍及以上🙈;學年學生評教得分在基礎分(10分)的90%以上,教師評教及技能考核得分在基礎分(25分)的90%以上;未出現教學事故🛌。
B級(良好):教師在評價當年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者👤👨🏽✈️:
教師在當學年按計劃完成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學工作量🧑🏻💻,並在教學效果、教學改革與研究兩方面中至少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教學工作業績總分名列學院、系、部前50%者🐣;教學工作量達到杏宇規定課時1.1倍及以上♟;學年學生評教得分在基礎分(10分)的80%以上🖊,教師評教及技能考核得分在基礎分(25分)的80%以上;未出現教學事故。
C級(中等)🫃:教師在評價當年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者🛌🏼:
教師在當學年按計劃完成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學工作量,學年學生評教得分在基礎分(10分)的60%以上,教師評教及技能考核得分在基礎分(25分)的60%以上;未出現教學事故👮🏼♂️👩💼。
D級(合格)👲:教師在當學年的教學規範與工作量👨👧👧、教學效果👰🏽♀️、教學改革與研究等方面有一個方面表現不足,或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出現教書育人中有不良影響的事件;
(2)出現一般教學事故一次;
(3)教學質量與技能測評基本合格。學年學生評教得分在基礎分(10分)的60%以上,教師評教及技能考核得分在基礎分(25分)的60%以上。
E級(不合格):教師在當學年的教學規範與工作量、教學效果🏘、教學改革與研究等方面有一個或以上方面表現不足,或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出現教書育人中影響惡劣事件;
(2)出現一般教學事故2次及以上,或重大教學事故1次及以上🕺🏿;
(3)教學工作量低於崗位要求的教學工作量,並且無正當理由拒不承擔杏宇、(系)部門安排的教學任務👃。
行政兼課教師的考核主體為教師所屬系(部)🏮,根據其得分排名情況獲得相應等級,但其不占所屬系(部)考核的統計比例。
四、考核程序
第十一條 教學工作績效每年考核一次,以自然年度的連續兩個學期為考核單位。
第十二條教學工作績效考核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對教師課堂教學質量進行測評👰。由各系(部)根據工作安排不定時進行,教師講授所有課程均納入測評範圍。學生評教每學期進行一次,年度測評成績取兩學期測評的平均值。
第二階段為學年度綜合考核階段,安排在學年末👨🏼🎨,具體如下:
教師本人在本學年度結束前三周內填寫《九江職業學院教師教學工作績效考核成績登記表》(一式三份)(附件2),交系(部)考核工作組♔。系(部)考核工作組對教師的教學工作績效材料進行嚴格審核,核算確定教師的教學績效考核得分與等級🐰,並通知教師本人。教師可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修改要求,系(部)考核工作組須認真對待並據實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 各系(部)教師教學業績考核結果由所在系(部)審定後⚪️,填寫《杏宇平台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成績匯總表》(附件3)上報教務處🔣。各系(部)在向教務處報送考核結果的同時要告知教師本人其考核結果。教師如對系(部)考核結果仍持有異議🧗🏻,可在3個工作日內向教務處提出申訴🦹🏼♂️🧘🏻♀️;教務處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並將調查結果上報杏宇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領導小組🤷♀️,杏宇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領導小組在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最終審定工作👮🏿,並由教務處及時將最終審定結果反饋給教師本人及其所在系(部)。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第十四條 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結果記入教師本人業務檔案,考核結論作為教師評優📼、崗位聘任、職稱評定🫰🏻、津貼發放的重要依據👍🏿👩🏽🔧。
第十五條 教授👵、副教授、講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結果為E者,下一年度下降一個等級聘用,直至合格為止。助講教學工作年度考核結果為E者,進入待聘程序,直至合格為止。
第十六條 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結果為E者,由系(部)和教務處共同向教師本人發出通知😂,提出改進要求。教學工作年度考核結果連續兩年E者,由杏宇人事處通知並停止其授課資格。被停止授課資格的教師,應通過學習進修等途徑提高教學能力和水平,一年後可向本院(部)和人事處提出恢復授課資格的申請,由杏宇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六🤍、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附件:
1.杏宇平台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指標體系
2.杏宇平台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成績登記表
3.杏宇平台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成績匯總表
4. 杏宇平台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評價團隊項目得分分配表
附件
1.杏宇平台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指標體系
2.杏宇平台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成績登記表
3.杏宇平台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考核成績匯總表
4. 杏宇平台教師教學工作年度評價團隊項目得分分配表
一級
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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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
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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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指標☎:支撐觀測要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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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學規範與工作量完成情況
(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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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教學規範
(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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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學規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教態大方👩🎨,板書規範,課堂效果好;
(2)課程教學進度計劃上交準時正確;
(3)備課本、聽課本上交準時,書寫規範;
(4)調停課次數極少或無;
(5)每學期學生成績輸入及時無誤;
(6)準時參加教研活動;
(7)按要求參加杏宇✮、系(部)組織的各項教學活動,包括教學專題會議、報告及講座等;
(8)認真執行杏宇和所在系(部)教學工作安排🧑🦽➡️,包括課程教學、實踐教學、監考任務等🧜🏻💇🏼♀️;
(9)教材征訂符合專業教學要求,無錯訂、漏訂現象👩🎤;
(10)其他🧛🏻🧑💻。
2.本級指標考核由各系(部)自行組織,安排院(部)負責人、分管教學負責人、教研室主任🔼、教學幹事等根據觀測點,對本系(部)教師打分👫,打分結果為本級指標的實際得分。
3.本級指標考核最高得分不超過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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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教學工作量
(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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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學工作量包括💛👩:
(1)承擔的理論教學工作量;(標準課時量10節/周360節/年)
(2)承擔的實踐教學工作量;(含實驗實訓、實習、學生競賽、畢業設計指導、畢業論文指導等,折合累計計算)
2.教學工作量得分標準👩🏽🎓:
(1)各學期完成10節/周教學工作量👩🦼🖱,年度得18分。每周增加1課時得0.1分;兩個課頭按每周增加1課時計算得0.1分,三個課頭以上按每周增加1.5課時計算得0.15分👩🏻🚒;
(2)教師理論教學工作量小於10節/周,年度得分=18×(實際課時/10)🧏🏼❤️。
3.專任教師遇三個月及以上假期:產假,脫產進修,提高培訓、企業掛職(若其相應考核合格)按該教師年度實際教學工作量計算,計算方法🗝,每周按完成10節/周得1分,少於10節按上款(2.2)方式計算
4.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製訂本系(部)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細則♟,報教務處備案👨🏭。
5.本級指標考核最高得分不超過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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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學效果(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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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學生評教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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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個學期結束前兩周,各系(部)安排學生對教師評教打分,若一名教師同時在多個班級上課,取平均值為該教師的學生評教得分。(註1👩🏿🍼:滿分為100分,精確到小數點後1位🧙;註2:各系(部)如果有相對成熟的計算辦法🛎,也可執行自有的辦法🏋️♂️。)
2.教師年度學生評教最終得分為教師在兩學期得分的平均值×0.10🛀🏿。
3.專任教師遇到產假、脫產進修🫰🏼、企業掛職及其他提高培訓三個月及以上者(若其相應考核合格)🍃,則其年度學生評教的最終得分為該教師授課學期學生評教的得分。
4.本級指標考核最高得分不超過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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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教師評教與技能考核情況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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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系部教師評教情況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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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個學期結束前兩周🙇🏽♂️,各系(部)負責人👐🏿、教研室主任、專業帶頭人一起對教師進行評教打分🧜🏽♂️,取平均值為該教師的教師評教得分。(註1:滿分為10分,精確到小數點後1位🪸🏌🏽♂️;註2🤽🏻♀️:參與了“青藍工程”的青年教師✍🏼,其指導老師也要參與打分📛;註3:各系(部)如果有相對成熟的計算辦法📝,也可執行自有的辦法🧍。)
2.教師年度評教最終得分為教師在兩個學期得分的平均值。
3.專任教師遇到產假、脫產進修、企業掛職及其他提高培訓三個月及以上者(若其相應考核合格),則其年度教師評教的最終得分為該教師授課學期教師評教的得分🙋🏻♂️📸。
4.本級指標最高得分不超過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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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本人與所帶班級學生技能考核情況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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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師本人技能考核情況(6分)🦃:
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製訂本系(部)教師教學技能考核標準💫,報教務處備案。
本級指標考核由各系(部)自行組織,安排系(部)負責人、分管教學負責人🌇、教研室主任📪、教學幹事等根據技能考核標準👩🏿🦲,對本系(部)教師進行考核評分◽️,評分結果為教師本人技能考核的實際得分。本項最高得分不超過6分🦸🏽。
2.所帶班級學生技能考核抽查情況(9分)🚣🏽♂️𓀗:
本級指標考核由各系(部)自行組織,根據各系(部)製定的學生專業技能考核標準🏅,對學生的能力水平予以等級認定🚼,認定的結果為教師的所帶班級的技能考核分數。本項最高得分不超過9分。
由教務處組織,對各系(部)不同年級、不同專業的學生進行技能考核抽查的,抽查的結果列入系(部)目標考核內容🧝🏿♂️,不作為教師技能考核的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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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教書育人
為人師表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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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恪守高職院校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範的要求;
2.註重言傳身教,並與所任班級的學生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真正成為學生的良師益友🕑,受到學生的敬重📚;
3.註重課堂教學中的德育滲透,改革教學方式🐪,有效的促進學生職業核心能力的形成;
4.教授、副教授🧒、講師和助教等至少分別與所帶班級的3、2、1、1名同學有過學習輔導🫷🏽、生活指導、助學幫扶等方面的師生互動經歷;
5.本級指標考核由各系(部)自行組織,並按學期評分,教師的年度最後得分為兩個學期的得分的平均值🤱🏿,不超過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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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專業職稱崗位
完成任務情況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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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授:
① 專任教師年授課不少於100—200課時(並完成專業教學需要的實踐教學任務)🔢,兼職教師年授課不少於60課時;
② 專兼職教師須主動承擔較高一級的教學教研及課題研究任務;
③ 主動承擔青年教師培養工作👩🏼⚕️⏱,每年承擔1名青年教師的培養任務🤬;
④ 每年開辦一次學術或專題報告;
⑤ 主動參加有關教材♖、教學參考書的編寫工作。
2副教授🤟🏽:
① 專任教師年授課不少於100—200課時(並完成專業教學需要的實踐教學任務),兼職教師年授課不少於60課時⛽️👩🏻🍳;
② 專兼職教師須主動承擔較高一級的教學教研及課題研究任務📆;
③ 主動承擔青年教師培養工作⛴,每年培養1名青年教師;
④ 主動參加有關教材、教學參考書的編寫工作。
3講師:
① 專任教師年授課不少於100—200課時(並完成專業教學需要的實踐教學任務)🏄🏿,兼職教師年授課不少於60課時;
② 專兼職教師須主動承擔校級及以上的教學教研及課題研究任務;
③主動參加有關教材👩🏿🍳、教學參考書的編寫工作。
4助教:
① 專任教師年授課不少於100—200課時(並完成專業教學需要的實踐教學任務),兼職教師年授課不少於60課時;
② 專兼職教師須主動承擔校級的教學教研及課題研究任務;
③ 在校刊或公開出版的刊物發表教學論文1篇/年以上。
5本級指標考核由各系(部)自行組織🛺🪆,並按學期評分👰🏿,教師的年度最後得分為兩個學期的得分的平均值,不超過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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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研工作、教學改革與研究(此為加分項目,上不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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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科研工作年度評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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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專業職稱年度科研工作量得分按百分比計算,100%得10分,99%得9.9分,依次類推。年度評選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5分,3.5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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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專業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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