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院學生班集體建設和學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提高班主任工作質量與效率,促進良好校風、學風💚🥌、班風的形成🤘🏽,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和《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杏宇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意見》((教社政[2005]2號文)的精神🥷🏼,結合我院的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一、班主任工作職責與要求
1.在本系(部)黨政領導班子領導下配合抓好班級建設,參加本系(部)班主任工作會議😌。每學期製定班工作計劃,年底完成班工作總結🧑🏻🎨。
2.配合輔導員建立經濟困難學生及心理問題學生檔案🧢,協助搞好學生綜合測評、評獎評優、學生黨建團建👨🏻⚕️👩🏻🦱、心理健康教育、助困以及就業指導等各項工作。
3.加強班風建設💚💁🏿♂️。指導建立班、團組織🤔,協助輔導員做好班級幹部的選拔、培養和考核;每月主持召開一次班會👨🏽⚖️,有針對性地對班級工作進行布置、檢查、總結,指導班委會和團支部工作;班級有突發事件及時向系(部)匯報🫶🏿,並協助處理👨🏿🦰,做好穩定工作。
4.負責班級的日常管理。每學期應有針對性地與每一位同學至少談一次話並做好記錄,全面掌握班級學生情況🤞🏻🌆;關愛學生🎅🏽,發現學生學習、生活及個人身體等方面有異常情況的🦸🏼♀️,應主動報告並與家長取得聯系🚴♂️,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抓好學風建設。負責組織專業指導和學風教育🧏🏽,經常與任課教師和學生溝通,幫助學生端正學習態度💇♂️,改進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成效🙅🏻♀️,對學生的選課予以及時指導。
6.指導學生的課余活動,參加班集體活動👂,培養學生的集體榮譽感和責任感😱𓀉;鼓勵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誌願者服務和各項文體活動;關心學生身心健康,積極組織開展創文明班級⚓️、文明宿舍等爭先創優活動🌸。
二、班主任的選聘與管理
1.班主任是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一般應從本系(部)思想素質好、業務水平高⬅️、奉獻精神強的業務教師,特別是中青年教師中選聘。也可由本系(部)部分經驗豐富、熱愛學生工作的黨政管理幹部兼任。班主任的聘任由各系(部)負責,報組織人事處、學生工作處備案🪈。
2.各系(部)為每班配備一名班主任🫱,原則上每位教師帶班不得超過2個;
3.各系(部)對班主任的聘任👩🦲、培養、使用全面負責🤽🏼。
4.班主任在任期間🚔🧙🏻,按照杏宇有關規定🕷,每班每月補助100元。
三📋、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與評優
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與評優由各系(部)負責實施,與每年輔導員工作考核同時進行。
(一)班主任考核
考核成績由各系(部)評議、學生評議兩部分組成。
1.各系(部)評議(60分)
班主任的基本工作考核采取個人總結的方法,每位班主任在學年末都要向本系(部)提交一份工作總結🧖🏿⏱,對本人所擔任的班主任工作作出實事求是的總結和評價➾。系(部)成立考核小組,並根據班主任的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出席會議、完成工作情況等進行評分💂🏻♂️。
2.學生評議(40分)
主要通過學生了解班主任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方法👩🏿✈️🧘🏼、精力投入、工作效果等方面的情況。由所帶班級學生填寫《廣東理工職業學院班主任考核評議表(學生用)》(見附件),對班主任老師進行評議打分⚄。
3.各系(部)可根據具體實際製定相應的班主任工作考核細則👨👩👧。
(二)評優要求及獎勵辦法
1.學院根據綜合評分進行排序,按各系(部)班主任總人數15%的比例評定優秀名單🚶➡️,由學生工作處匯總後報主管校領導審批🗳。考核優秀人員由杏宇發證書給予獎勵。
2.班內學生有違反校規校紀受處分的,班主任不能評定為優秀等級🦏。
四🧑🏻🦰、附則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